世界产权日(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由世界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旨在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2023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也正式启幕,本次宣传周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开展宣传活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恰逢我国改革开放45周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我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50周年,具有重大纪念意义。回顾我国和云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程,总结优秀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对学习知识产权知识、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积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提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就开始了。1950年,我国就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等法规,对实施专利、商标制度作出了初步探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系列决策部署。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我们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类别的集中统一管理。我们在北京、上海、广州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建成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
“总的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和保护体系不断健全、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不足,主要表现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随着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仍然跟不上;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效益还不够高,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偏少;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调有待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仍存在侵权易发多发和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呈现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等特点;有的企业利用制度漏洞,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主体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明显不足,我国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等。”总书记的讲话,简明扼要地总结了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程,让我们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有了清晰的认识。
4月19日,2023年云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召开,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了5年来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党的十九大以来,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进,勇毅前行,锚定发展目标,有序有力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过去五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新活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纵深推进、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日益凸显、知识产权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五大成效。
在版权作品登记、保质增量方面,云南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表示,下一步新闻出版局将从加强作品登记工作目标管理、规范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完善作品登记系统平台功能、积极推进版权交易平台建设、广泛开展宣传五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我省版权社会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知识产权人才。
过去五年,我省有序有力推进了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推动了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迈出坚实的步伐。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云南省《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是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是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的群众基础;自主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了解知识产权对于个人的意义和重要性,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是我们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作出的积极贡献。